1. 申命記4:9
(CUNP-神)
你只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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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命記4:10
(CUNP-神)
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那日,耶和華對我說:你為我招聚百姓,我要叫他們聽見我的話,使他們存活在世的日子,可以學習敬畏我,又可以教訓兒女這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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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申命記18:1
(CUNP-神)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他們所吃用的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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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申命記18:2
(CUNP-神)
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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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申命記18:5
(CUNP-神)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從你各支派中將他揀選出來,使他和他子孫永遠奉耶和華的名侍立事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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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申命記30:9-10
(CUNP-神)
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這律法書上所寫的誡命律例,又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他必使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並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土所產的,都綽綽有餘;因為耶和華必再喜悅你,降福與你,像從前喜悅你列祖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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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加拉太書3:23
(CUNP-神)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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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加拉太書3:24
(CUNP-神)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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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加拉太書3:25
(CUNP-神)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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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加拉太書3:26
(CUNP-神)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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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加拉太書2:19
(CUNP-神)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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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加拉太書2:20
(CUNP-神)
我已經與 基督 同釘 十字架,現在 活著的 不再是我,乃是 基督 在我 裡面 活著;並且我 如今在 肉身 活著,是因信 神的 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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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加拉太書5:13
(CUNP-神)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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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加拉太書5:14
(CUNP-神)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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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加拉太書5:15
(CUNP-神)
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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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加拉太書5:16
(CUNP-神)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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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加拉太書5:17
(CUNP-神)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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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加拉太書5:18
(CUNP-神)
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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