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man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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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niejack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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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羅馬書1:1 (CUNP-神)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
2. 羅馬書1:2 (CUNP-神)
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3. 羅馬書1:3 (CUNP-神)
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4. 羅馬書1:4 (CUNP-神)
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5. 羅馬書1:5 (CUNP-神)
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
6. 羅馬書1:6 (CUNP-神)
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
7. 羅馬書1:7 (CUNP-神)
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8. 羅 1:8 (CUNP-神)
第一,我靠著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
9. 羅 1:9 (CUNP-神)
我在他兒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的題到你們;
10. 羅 1:10 (CUNP-神)
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或者照神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裡去。
11. 羅 1:11 (CUNP-神)
因為我切切的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
12. 羅 1:12 (CUNP-神)
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
13. 羅 1:13 (CUNP-神)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裡去,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
14. 羅 1:14 (CUNP-神)
無論是希臘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
15. 羅 1:15 (CUNP-神)
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16. 羅 1:16 (CUNP-神)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17. 羅 1:17 (CUNP-神)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18. 羅 1:18 (CUNP-神)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19. 羅 1:19 (CUNP-神)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20. 羅 1:20 (CUNP-神)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21. 羅 1:21 (CUNP-神)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22. 羅 1:22 (CUNP-神)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23. 羅 1:23 (CUNP-神)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24. 羅 1:24 (CUNP-神)
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25. 羅 1:25 (CUNP-神)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26. 羅 1:26 (CUNP-神)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27. 羅 1:27 (CUNP-神)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28. 羅 1:28 (CUNP-神)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29. 羅 1:29 (CUNP-神)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
30. 羅 1:30-31 (CUNP-神)
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31. 羅 1:32 (CUNP-神)
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32. 羅 2:1 (CUNP-神)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33. 羅 2:2 (CUNP-神)
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
34. 羅 2:3 (CUNP-神)
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麼?
35. 羅 2:4 (CUNP-神)
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
36. 羅 2:5 (CUNP-神)
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
37. 羅 2:6 (CUNP-神)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38. 羅 2:7 (CUNP-神)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39. 羅 2:8 (CUNP-神)
唯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40. 羅 2:9 (CUNP-神)
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41. 羅 2:10 (CUNP-神)
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42. 羅 2:11 (CUNP-神)
因為神不偏待人。
43. 羅 2:12 (CUNP-神)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44. 羅 2:13 (CUNP-神)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45. 羅 2:14 (CUNP-神)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46. 羅2:15 (CUNP-神)
這就表明律法的作用是刻在他們的心裡,有他們的良心一同作證,他們的思想互相較量,或作控告、或作辯護。
47. 羅2:16 (CUNP-神)
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48. 羅 2:17-18 (CUNP-神)
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神誇口; 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
49. 羅 2:19-20 (CUNP-神)
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
50. 羅2:21 (CUNP-神)
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麼?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麼?
51. 羅2:22 (CUNP-神)
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麼?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麼?
52. 羅2:23 (CUNP-神)
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麼?
53. 羅2:24 (CUNP-神)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
54. 羅2:25 (CUNP-神)
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禮固然於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禮就算不得割禮。
55. 羅2:26 (CUNP-神)
所以那未受割禮的,若遵守律法的條例,他雖然未受割禮,豈不算是有割禮麼?
56. 羅2:27 (CUNP-神)
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若能全守律法,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麼?
57. 羅2:28 (CUNP-神)
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
58. 羅2:29 (CUNP-神)
唯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
59. 羅3:1 (CUNP-神)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甚麼長處?割禮有甚麼益處呢?
60. 羅3:2 (CUNP-神)
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神的聖言交託他們。
61. 羅3:3 (CUNP-神)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麼?
62. 羅3:4 (CUNP-神)
斷乎不能!不如說,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
63. 羅 3:5-8 (CUNP-神)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他不義麼?斷乎不是!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若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甚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為甚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
64. 羅3:9 (CUNP-神)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麼?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
65. 詩 14:1-3 (CUNP-神)
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他們都是邪惡,行了可憎惡的事;沒有一個人行善。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神的沒有。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66. 羅 3:10-12 (CUNP-神)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67. 羅3:13 (CUNP-神)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
68. 羅 3:14-18 (CUNP-神)
滿口是咒罵苦毒。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他們眼中不怕神。
69. 羅3:19 (CUNP-神)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70. 羅3:20 (CUNP-神)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71. 羅3:21 (CUNP-神)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72. 羅3:22 (CUNP-神)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73. 羅3:23 (CUNP-神)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74. 羅3:24 (CUNP-神)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75. 羅 3:21-24 (CUNP-神)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76. 羅3:25 (CUNP-神)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77. 羅3:26 (CUNP-神)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78. 羅3:27 (CUNP-神)
既是這樣,那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麼?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79. 羅3:28 (CUNP-神)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80. 羅3:29 (CUNP-神)
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麼?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麼?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
81. 羅3:30 (CUNP-神)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82. 羅3:31 (CUNP-神)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83. 羅4:1 (CUNP-神)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
84. 羅4:2 (CUNP-神)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
85. 羅4:3 (CUNP-神)
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86. 羅4:4 (CUNP-神)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87. 羅4:5 (CUNP-神)
唯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88. 羅4:6 (CUNP-神)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89. 羅4:7 (CUNP-神)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90. 羅4:8 (CUNP-神)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91. 羅4:9 (CUNP-神)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麼?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麼?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92. 羅4:10 (CUNP-神)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93. 羅4:11 (CUNP-神)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94. 羅4:12 (CUNP-神)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95. 羅4:13 (CUNP-神)
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96. 羅4:14 (CUNP-神)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97. 羅4:15 (CUNP-神)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那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
98. 羅4:16 (CUNP-神)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99. 羅4:17 (CUNP-神)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100. 羅4:18 (CUNP-神)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101. 羅4:19 (CUNP-神)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102. 羅4:20 (CUNP-神)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
103. 羅4:21 (CUNP-神)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104. 羅4:22 (CUNP-神)
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105. 羅 4:23-24(和合本): (CUNP-神)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
106. 羅4:25 (CUNP-神)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107. 羅5:1 (CUNP-神)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108. 羅5:2 (CUNP-神)
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109. 羅5:3 (CUNP-神)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
110. 羅 5:4-5(和合本): (CUNP-神)
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111. 羅5:6 (CUNP-神)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
112. 羅 5:7-8 (CUNP-神)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113. 羅5:9 (CUNP-神)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
114. 羅5:10 (CUNP-神)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115. 羅5:11 (CUNP-神)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
116. 羅5:12 (CUNP-神)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117. 羅5:13 (CUNP-神)
沒有律法以前,罪已經在世界上了;不過,沒有律法的時候,罪也不算罪。
118. 羅5:14 (CUNP-神)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
119. 羅5:15 (CUNP-神)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麼?
120. 羅5:16 (CUNP-神)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
121. 羅5:17 (CUNP-神)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麼?
122. 羅5:18 (CUNP-神)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123. 羅5:19 (CUNP-神)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124. 羅5:20 (CUNP-神)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125. 羅5:21 (CUNP-神)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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