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绝对顺服神的命令
1. 来10:5-7
(CCB)
所以,基督 到世上 来的时候,就说:“神啊,祭物 和礼物 是你 不愿意的,你曾 给我 预备了 身体,燔祭 和赎罪祭 是你 不喜欢的。那时 我说:‘神啊,我来了,为要 照你的 旨意行,我的事 在经卷上 已经 记载了。’
3. 弗5:8-14
(CCB)
从前 你们 是暗昧的,但如今 在主里面 是光明的,行事 为人 就当 像光明的 子女。光明 所结的 果子 就是 一切 良善、公义、诚实。总要 察验 何为 主所 喜悦的事。那暗昧 无益的事,不要 与人同行,倒要 责备 行这事的人。因为 他们 暗中 所行的,就是 提起来 也是 可耻的。凡事 受了 责备,就被光 显明出来,因为 一切 能显明的 就是光。所以 主说:“你这 睡着的人 当醒过来,从死里 复活,基督 就要 光照你了。”
4. 来4:13
(CCB)
神的道 是活泼的,是有 功效的,比一切 两刃的剑 更快,甚至 魂与灵,骨节 与骨髓,都能 刺入、剖开,连心中的 思念 和主意 都能辨明。并且 被造的 没有 一样 在祂面前 不显然的。原来 万物 在那 与我们 有关系的 主眼前,都是 赤露 敞开的。
5. 来4:14-16
(CCB)
我们 既然 有一位 已经 升入 高天 尊荣的 大祭司,就是 神的儿子 耶稣,便当 持定 所承认的道。因我们的 大祭司 并非 不能 体恤 我们的 软弱,祂也 曾凡事 受过 试探,与我们 一样,只是 祂没有 犯罪。所以 我们 只管 坦然 无惧地 来到 施恩的 宝座前,为要 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 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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