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 3:21
(CUNP-神)
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麼?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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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加 3:22
(CUNP-神)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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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加3:23
(CUNP-神)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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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加3:24
(CUNP-神)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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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加3:25
(CUNP-神)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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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加3:26
(CUNP-神)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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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加3:27
(CUNP-神)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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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加3:28
(CUNP-神)
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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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加 3:29
(CUNP-神)
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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